曹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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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执迷的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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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的干货混更(其实是作业orz)

 正文:

里尔克在《杜伊诺哀歌》中写道,美无非是我们恰巧能忍受的恐怖之开端。而在文学中对丑的本身和形式上的丑的刻画,它们毫无疑问是“合法的”。在传统概念中,丑是美的反面,但也可以说丑是美中可能含有的错误。因此我们需要不带利害关系的静观去看它们,可以用对待美的态度去对待丑恶。

    这里我分类了外国小说中体现的三种丑恶,以及我的一点拙劣的看法。

 

一、血腥的丑恶

    1)“刑罚”之中有血腥的丑恶。在中国酷刑和罗马竞技场等等的时代,总有人山人海来看刑罚场面。这是一种古往今来的残忍欲,席勒界定它为“源于人类灵魂的天然倾向”。

    刑罚是用来惩罚恶人的,而最早的恶人来源于对宗教的触犯。比方说人们在观看烧死被称为巫婆的女子的刑罚时会把受处者叫做女巫、恶魔等等,也许潜意识里就并没有把他们看作人,而是把他们当做宗教之中的恶端,从而把一些武器和刑罚的形式加上宗教意味,借此体现自己对信仰的极端拥护。这种残忍欲在周遭环境大于一切,足以埋没个人被指名道姓的丑恶的时候,就是人们对残忍的快感的一种追求的表现。

    卡夫卡在《流放地一幕》描绘了这种形而上的暴力。在这种暴力中宗教异端不再存在,那刑罚就是文明社会的产物了吗?

    流放地的刑罚极其精致,这个机器通过极大的疼痛最后导致麻木的特性“能够诱骗一个人,使他和别人一起自觉躺到钉靶的底下”。这种刑罚是一个不断使他人受到伤害,才能被人们所认识的过程。刑罚的丑恶不允许犯人清楚地感知到自己的处境,我的罪究竟在错在哪里等等清醒的认知,而是只允许他感知到表面现象。通过痛苦才使得犯人辨认出写在他背上的字,也就是他的罪名。

     行刑者在被剥夺权利的身上行使了自己的权利,也是一个对被打倒的敌人的压制。即使受刑者是有罪的,这种惩罚是否符合善恶标准的问题被提出来了。军官对此也提出过不解。在这个流放地,或者说在这个时代,恶并不是本质上的恶,而是强者的权利。

    在小说中始终穿插着作者“自己说的话”的暗流,一种静悄悄的评论,不属于小说中的任何一个人物。加上士兵、受害者和军官,几种力量彼此对抗,丑恶并不非常分明,就达到了对善恶界限的破坏。

军官最后自己给自己上了刑罚,即是行刑者也是受害者。这是一种对自我的刑罚,也是作家本身有的两种角色:用这个充满暴虐的想象的故事惩罚阅读者,同时又是这种暴力(痛苦)的受害者。这是文学对于道德界限的拆卸,在这篇小说中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调换和颠覆中,体现的不是道德以刑罚的方式被残忍化,而是这场刑罚变得道德化了。

人们对阴暗面的好奇心和向往以残暴的面目出现,感到愉悦,这甚至是一种返祖现象,体现了社会的倒退,或者说发展甚至是循环往复的。

 

2)除了刑罚以外的暴力

    为什么要把刑罚和其他暴力区分开来,因为刑罚甚至还有一定的合法性。在鲍里斯·维昂的《我唾弃你们的坟墓》中,有不少于八分之一黑人血统,却长得像白人的、李·安德森挑选了两位白人姑娘作为复仇对象;报复白人伤害了他的哥哥,又杀死了他的弟弟。而她们于此没有关系,虽然她们承认歧视黑人。李想要她们明白一切再死去。

     维昂毫无疑问将这样的暴力涂上了性的色彩(因为受害者是女性)。文字充满节奏、音律上的暗示。维昂是作曲家和出色的小号演奏家,在这本书里句子经常是被切割的,从一处迅速跳跃到另一处。在这里性用暴力的方式体现了,这种放纵直接就是丑恶的表现形式。

    同时李的哥哥是一个忠实的基督信徒,而李有“我们不能既保持清醒,又相信上帝,而我需要清醒”的独白。他的哥哥在此也许是为了反映李的渎神,于是同时又有了亵渎的丑恶。这也许是第一个有黑人血统的硬汉形象,表现了种族歧视问题和社会之中的盘剥。但李也可能是一个以向白人复仇为名,欺软怕硬的懦弱者。

    作者毫无疑问是喜爱这个人物的,给他安排的死亡极富有英雄意味。李首先表示出的是肤色之间的界限,然后他越过了这条界限和善恶的界限。他有着白人的外表和黑人的心,这也是矛盾,以及社会中人们普遍存在的困惑、恐惧、沮丧、不安、无奈,及其悲观的内心世界和荒诞反常、难以理喻的怪异行为的一种外化。他放纵的冲动来源于压力,而压力总是出现在爆炸之前。

 

使用暴力的李至少还是“清醒”的,但布莱特·埃里斯的《美国精神病人》主人公贝特曼就显得缺乏意识。贝特曼列举出衣物和化妆品,还有一个又一个受害者的种种细节,就像躲在摄像机后面,是相机眼睛,写他“是一个喜欢窥视的家伙”。这种毫无逻辑的暴行是一种荒诞,造成的与世界的抗争,他对自己的解释是“我们的生活并非互相交错……有些人就本不应该存在”。

这就不是李·安德森在压力之下爆发的暴力,而是琐碎不清,纠缠在一起的暴力的丑恶。可以说这像萨特的《恶心》中那样的在内在裂开而导致的暴力,由于这种内裂——故事时间线的混乱,不停地闪回;光天化日之下的犯罪却从未被惩罚,贝特曼的叙述摇摆不定,因此显得非常不真实。

    正因如此贝特曼才搜寻种种细枝末节来看清事物之间的差异与特性。他说,“我发现自己醒着做梦”,“体会到一种主观的自发感觉”。他与无能为力和混乱的感觉进行抗争,同时又通过暴行来确认和描述这类感觉。

    这种幻觉一样的不可靠叙述就告诉我们:这些东西和现实有距离,现实性被取消了。作者埃里斯不仅对道德的价值取向反叛,又对现实是否具有它该有的力量提出了质疑。

    这种无逻辑的暴力像是丑恶的游戏。而这种游戏是相当程序化的,通常是因为人类的意向为它设计出了本身失去个性的程序。在暴力之中,悖论就以和本身矛盾的形式被提出了:最终这些所有的暴行本来是为了表白自身,却又同时摧毁了自身的表白。

 

二、亵渎的丑恶

    亵渎意味着竖立其他偶像,恶魔(不仅仅是撒旦)、吸血鬼、尸体等等。上帝即撒旦,或者说,撒旦即上帝的理论在特德姜的《巴比伦塔》中也许被隐晦地提出了。工程师赫拉鲁穆从通天塔底层一直爬到塔顶,凿穿了天堂的底座,最终却又从底层地下的洞钻出来——天堂和地狱是首尾相接的。

    取名为《黑色弥撒》的波士顿黑帮纪实的这本书和撒旦宗教没有关系,仅仅是一种对罪大恶极的形容:这些犯罪分子都侮辱了法律、司法的公正等等。如果在没有法律的地方,这些就算不得罪大恶极了。由此可以看出,“黑弥撒”只有在有神正论、基督教有影响力的地方才能得到发展。

    撒旦主义中的丑恶除了拒绝服从善,更多的是对善的反面的崇拜。在萨德的《朱蒂斯那》中有一场放纵的黑弥撒,是以圣弥撒的反面形式进行的。其中并没有独创,没有开启一个绝对的新宗教,而是充满了与传统基督教相关的特点。没有他们反对的东西,反对也就不存在了。

    《朱蒂斯那》中的黑弥撒嘲弄了作为耶稣身体一部分的圣饼,这种亵渎以性放纵的形式表现。在诗人阿莱西的《面包》中,也称性为“面粉游戏”。这不是一种纯粹的亵渎神圣的反叛,更是一种享乐至上的欲望的产物。所以黑弥撒甚至是一种向心理学方面转变的仪式,表现了人们阴暗面的幻想。

 

三、性的丑恶

    最典型的当然是萨德侯爵。他当然和戴·赫·劳伦斯提倡的美好的激情完全不同,甚至和亨利·米勒和詹姆斯·凯恩也不同。他们虽然有时在小说中将主人公表现得像个求雌狂,但多少保留了拉丁人较隐晦的情色传统。

    萨德侯爵的作品甚至有某种套路:展现一个彻底颠覆道德,并且将放纵的不道德讲得头头是道的世界。称它们为“套路”是很合适的,它们没有线性的发展,在主人公遇到一个又一个恶人之中也没有像七宗罪那样将恶分类,而有不断往复的回旋式特征。在这里,善与恶、美与丑等等的二元对抗被弱化了,总是丑恶的那一方得胜。

    书中经常花费很大的笔墨来描述种种规章制度,形式和规矩,最有体现的是在《索多玛120天》中,许许多多关于缎带和衣物颜色的规则、受害者的作息时间规则、为纵欲者服务的规则。除此之外,他们自己也要服从自己定下的规则,侵犯受害者的时间规定和动作规定等等等等。然而恶人的主要的玩世不恭的辩解围绕“自然”来展开,提倡的是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因为自然的丛林法则道德应该去屈从于强者的法律。然而他们亲手制定的种种条款自己要遵循,和他们提倡的顺着激情的驱动行事是相违背的。

    于是书中的性总带有反复单调的仪式感,都好像是机械式的行动。这种形式感表现了他们的欲望虽然一直在付诸行动,却又永远得不到满足的矛盾。欲望迫使他们重复地做这些事,每一次重复又需要克服道德的阻力,有阻力就永远无法满足,这种不满的心理又促使他们加倍地完成自己的行动。因此,书中的虐待就像炼狱一样一层一层地加倍,然而始终是中空的。虐待程度的升级是内在空虚的结果。如果这些丑恶不再遇到任何道德的阻碍,炼狱就会马上倒塌了。

    萨德的叙述方式的特点是极其冷峻,比埃里斯的保持距离的叙述还要冷酷,因为萨德书中的人物经历全是由虐待展开。就算在《淑女的眼泪》和《朱蒂斯那》通篇几乎用第一人称的叙事中,也显得极其冷漠。“我”的独白和内心的哭诉显得苍白无力。这种冷峻是一种很强烈的、主观性的防御性反应,这种语言是对性本身的一种特意不带感情的模仿。

    他在描写种种狂欢中,都没有邀请阅读者来参与、观看狂欢,和使读者得到感官刺激的意识;因此萨德的性描写毫无疑问是严肃的。并且受害者与施虐者甚至根本没有认真参与狂欢,他们都是耗尽精力的愤怒又疲惫的形象。这些丑恶通常在修道院里发生,也是对宗教的亵渎的反叛。

    劳伦斯作为萨德的“反面教材”,在《扎泰莱夫人的情人》中写到了萨德想表现的东西:“那种厌倦、疲乏、衰弱的肉欲,因为金钱的张力和缺乏温情而变得机械式”。

 

四、共同点:对以上的总结

    之所以成为丑恶,就是因为它们不具有合理性,没有原因。因为文明社会的现实不具有连续性,我们常说的“碎片化的时间”,现实是由一些没有缘由和关联的事物构成的,最好的例子就是网络上的推送。事件太小太多,就以突如其来的方式连续又偶然地显现出来,因此非常难以捉摸。

    因其难以捉摸因此造成了荒诞感,这是现代小说中普遍体现的东西。作者行使他对笔下这个世界的权利,将荒诞的东西、事件之间的空白通过冲突联系起来。

    有常常是多元并存的特点。在之前那些作品的例子中可以看出,种种丑恶总是混杂在一起,一种以另一种的方式加以体现。最为多元素的、游戏式的作品我认为是《纽约革命计划》,将这座假想中的城市之恶体现得极其多样。

    有对于种种象征表现得很具体的特点。大多数犯罪可以说是行为艺术,叙述者通过有限的材料,只叙述作品的第一层面,将抽象的概念和思想体现在主人公的行动之中,是一种外化和具象化。

 

    我认为我们——包括我自己,对包含有这些“丑恶”的作品总是更为感兴趣。我不得不承认这些恶的美比古典的传统意义上的美对我更有吸引力。如果同时有一本《荷马史诗》和《朱蒂斯那》摆在面前,我总会先拿起萨德侯爵的作品。

    我们对这些丑恶的执迷是因为我们自己本身生于这个时代,和这个时代所具有的种种特征。我们身上不可避免地具有当代文明的弊端。而这些“离经叛道”的作品如此契合,极尽地体现了目前的情形,内在的斗争——所以我们对它们执迷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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